Monday, November 16, 2009

習作A - 2

習作A

2

晚飯時間本來是一家人溝通的好時光, 本來.

當然不是晚兒的錯. 晚兒逢星期六都教鋼琴課, 要去各個學生的家, 晚上九時才回來.

也好, 爭論可不是音樂, 晚兒的耳朵不用活受罪.

只見秀嫻和思迅的嘴開開合合, 振華早已習慣把他們兩母子的 「學術討論」當作噪音, 不用理會, 只管吃自己的飯.

「思迅, 我這幾天又再把十誡讀一遍, 很有感動: 我是主, 你的上帝. 除了我以外, 你不可有別的神. 這是何等嚴正的一個宣告! 如此簡明的詞句! 又如此令人感動的真理! 神的智慧和榮耀都彰顯無遺!」

「當然, 媽, 這是十誡裡最重要的一誡! 要不然也不會次序上排在第一.」

好笑, 振華心想, 那麼 「記念安息日」就比「孝敬父母」重要, 「孝敬父母」又比「不可殺人」重要了嗎? 原來次序先後等於重要性的重輕!

「今天在姊妹團契學了一首新聖詩, 就是歌頌這一點的. 團契選唱的聖詩竟然與我正在靈修的內容一樣, 真巧合!」

「是神的安排啊! 媽, 你有樂譜嗎? 簡譜也可以, 讓我也彈彈!」

「當然有. 好極了! 對了, 明天早上崇拜, 輪到我負責事奉做招待, 振華你也要來啊! 王牧師的講道很精彩的!」

振華實在不想去, 就老實說: 「我不信教, 我不去. 你們自己去吧!」

秀嫻立即面露不快: 「你這是不賞面, 不支持我. 哪有妻子做事奉, 丈夫不去支持支持的?」

「是的, 爸, 你也去吧! 況且聽聽福音也於你有益. 我們有天大的喜訊, 怎可以不與你分享呢?」

振華沒好氣道: 「你喜歡的不等於我也喜歡, 於你有益的不等於也於我有益, 有時候可能甚至於我有害! 從來只道己所不欲, 勿施於人, 哪有己所欲必施於人的道理?」

秀嫻拍枱怒道: 「你狡辯! 你分明是指責我有心害你! 人家是一片好意, 你還未聽完到底明天有甚麼環節就拒絕人, 你這是武斷. 人家王牧師講道是多麼有智慧, 你自己常說要多閱讀聆聽智者的金石良言, 你這是說一套做一套! 虛偽!」

酒樓裡的其他食客紛紛看過來, 振華感到尷尬, 連忙答應: 「好, 我去我去. 你請冷靜些.」秀嫻這才閉嘴.

這時晚兒終於來了, 秀嫻又有話說: 「這麼遲才來, 你是大小姐嗎? 要全世界等你?」

晚兒連忙道歉, 振華替她感到不平: 「才八時五十五分, 晚兒很準時呀, 是我們早到而已.」秀嫻睜眼瞪著他, 又對晚兒說: 「你明天也跟我們去教會崇拜, 讓弟兄姊妹們見見你. 真是有媳婦等於沒媳婦, 一到星期六日你就失蹤, 不知在忙甚麼!」

振華不憤, 心想: 晚兒可是去工作啊!

只見晚兒默默低頭, 不想作任何徒勞的回話, 活像粵語長片中的可憐小媳婦, 不過是彩色的, 一抹黑髮映襯著絳紅一點唇, 髮尖觸到雪白衣領的三色堇刺繡.

回到家裡思迅又要試彈秀嫻新學的聖詩了. 老天! 放過我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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